【公告資訊】轉知~請加強本部函頒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各項措施,以維護師生健康。
主旨:請加強本部函頒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各項措施,以維護師生健康,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110年8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5137號函諒達。
二、請提醒學校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確實遵守「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如出現發燒、咳
嗽等COVID-19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班),並儘速就醫,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落實配合以下防
疫措施:
(一)個人衛生:
1、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2、落實入校(園)時及下午上課前師生體溫量測(額溫<37.5℃;耳溫<38℃)、手部清消及監測健康狀況,宣導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
3、在校期間應落實量測體溫、勤洗手,且除用餐及飲水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二)環境及空間清消管理:
1、每日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為2-3次。
2、學校學生交通車與幼童專用車加強車內清消,且應造冊並落實固定座位。
3、維持各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開冷氣時應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
(三)學校及幼兒園推動之課程及活動,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四)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以個人套餐並使用隔板入座或維持社交距離用餐,且不得併桌共餐;用
餐期間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三、目前國內疫情尚未穩定,請持續加強各項防疫措施,並配合所在地地方政府防疫規定,共同守護校園師生健康。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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