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轉知~衛生福利部函釋「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措施,進入公司後是否符合外出之定義案。
主旨:衛生福利部函釋「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措施,進入公司後是否符合外出之定義案。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7月27日嘉市衛疾字第1100056590號函辦理。
二、因應COVID-19本土疫情防治需要,衛生福利部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其中「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措施,係為防範民眾外出時與不特定人近距離接觸所衍生之傳播
風險,合先敘明。
三、經該部說明,倘處於未接觸不特定人之內勤辦公室,於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隔板情況下,可暫免全程佩戴口罩,於交
談或起身有可能近距離接觸時,則應戴好口罩。
四、本案業公告於本市「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網」(網址:http://case.cy.edu.tw/web/healthprotect
/default.asp),相關訊息將隨時依最新防疫需求更新訊息並公布。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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