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告 |
|
|
【公告資訊】轉知~衛生福利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該部於110年2月18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10017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
收及審議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該部於110年
2月18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100173號令修正
發布施行。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2月26日臺教綜(五)字第1100023117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0年2月18日衛授疾字第1100100176號函辦理。
二、檢附衛生福利部函文及附件各1份。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1-03-1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