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109年全國會長盃身心障礙者射箭錦標賽暨國家代表隊選拔賽
競賽規程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三、 協辦單位:新北市立三和國民中學、中國文化大學、
新北市三民高中
四、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3月 27日至3 月 28 日(星期五、六)
五、 比賽地點:新北市立三和國民中學
(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四段216號)
六、 參賽類別:肢障組
七、 選手參賽年齡:
(一) 參賽年齡需滿 15 足歲。
(二) 年齡未滿 18 歲參賽選手需經家長同意。
八、 分級:須經帕拉林匹克運動分級中心鑑定及確認分級者。
(查詢網址:http://www.taiwanpscc.org/?tag=ml)
九、 比賽分組:
(一) 反曲弓甲、乙男、女公開組。
(二) 複合弓男、女公開組。
(三) W1 男、女公開組。
十、 比賽項目:
(一) 反曲弓
1. 甲組
(1) 70 公尺雙局排名,共計72支箭,總分排名前八強進入個人對抗賽。
(2) 對抗賽每回合二分鐘射三支箭,勝方獲得二分積點,平手各獲得一分積點,負方得零分積點,先取得六分積點者,得晉級下一階段對抗賽。
(3) 加射:雙方積分皆為五分時,則進行加射。每人各射一支
箭,若雙方皆獲得10分,則進行第二次加射,若加射結果仍平手,以距離靶心較近者晉級。
2. 乙組:男、女射 30 公尺二局計 72 支箭,即算總分,不參加個人
對抗賽。
(二) 複合弓
- 50 公尺雙局排名(80 公分,5分圈靶紙),共計72支箭,總分排名前八強進入個人對抗賽。
- 對抗賽每回合兩分鐘射三箭,進行五回合,共計15箭,總分高者獲得晉級。
- 若第五回合結束後雙方總分相同時,則加射一支箭,若雙方皆獲得內10分,則進行第二次加射,若加射結果仍平手,以距離靶心較近者晉級。
(三) W1組:(反曲弓/複合弓)
50 公尺雙局排名(80 公分,10分圈靶紙),共計72支箭,以成績加總計算排名,不另辦理個人對抗賽。
(四) 弓具規定(複合弓)
最大磅數上限為45磅,不可裝設瞻孔及放大鏡。
十一、 比賽時間:
日期
時間
3/27(五)
3/28(六)
備註
08:00-08:45
公開練習
08:50-09:00
開幕典禮
09:00-12:00
各組排名賽
(中場休息)
13:00-14:00
場地整理
各組對抗賽
(各組同時進行)
14:00-15:00
15:00-16:00
16:00-16:30
比賽結束、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