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告 |
|
|
【法規競賽】 第十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
第十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
為提升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對「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的了解與應用,進而教導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舉辦創意教學競賽活動,使教師從教學設計上帶動學生思考,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尋求答案,以啟發學生法治觀念,並融入法治教學及實踐於生活中,讓「法」不再是死板的嚴肅課程,並精進教師在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實施及教學評量等能力。
主辦單位:法務部、教育部
承辦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全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實習教師)。
-
一件教案的參賽人數至多以2人為限(含2人)。
-
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1名授權代表人,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
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1人可同時以個人與團體名義參賽(但作品不可相同),惟在個人或團體每人皆僅限參賽1件,每一件參賽作品必須分別繳交參賽文件及作品。
-
競賽分為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各組別經通知入圍決選之參賽作品,參賽者須依通知期限於決選評審委員會召開前,繳交由學校出具之「學校推薦書」(附件三)正本1份(以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則繳交授權代表人之「學校推薦書」),逾期未繳交者,則撤銷入圍決選資格及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
報名及繳件後方可參加初選。
-
個人作品與團體作品混合評選。
-
初選作業將由主辦單位進行書面審查,以設計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反毒」或「資訊倫理與安全」法治教育議題的關聯度,分別就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選出10件入選作品進入決選。(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水準增減)
-
決選時,由參賽者出席決選現場進行簡報說明與展示,由評審分別評定國中組及高中職組第1名、第2名、第3名、佳作等得獎名次。
-
決選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並通知入選者。
項目 |
時程 |
線上報名及繳件 |
106年8月21日(一)至106年10月11日(三) |
評審期間(初/決選) |
106年10月16日(一)至106年11月3日(五) |
頒獎典禮 |
106年11月25日(六)(暫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