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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表揚】 第五屆傑出單親母親表揚活動實施辦法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第五屆傑出單親母親表揚活動實施辦法
壹、宗旨
臺灣社會各個角落都有許多動人的故事,本基金會長期支持、協助、服務單親家庭的實務經驗中更直接接觸令人敬佩的單親生命史,這些生命故事交織出單親家庭面對困境仍屹立不搖堅強勇敢的意志。
為鼓勵單親母親堅毅且溫暖的角色,本會特表揚辛勤努力的傑出單親母親,藉這些不凡又為愛犧牲付出的故事,給予社會大眾正向啟發,支持並肯定表揚弱勢單親家庭其突破困境的努力與信念。
貳、目的
一、 表揚傑出單親母親展現母愛偉大之處。
二、 肯定獨力扶養子女的單親媽媽,並給予鼓勵使其發揮正面效益的影響力。
三、 使社會大眾對於單親家庭給予肯定並支持。
參、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肆、申請辦法
一、 個人申請: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外籍配偶需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單親母親皆可個人報名。
二、 推薦申請:
各機關團體、學校或個人均可依據本辦法向主辦單位推薦或申請,申請人簽名欄須由本人親簽。
三、 已獲獎者不得重複申請。(每人限得獎一次)
伍、申請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6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陸、申請應備文件
一、 推薦/申請表(需本人親簽)
二、 申請者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資料,需含紀事內容)
三、 自傳(1200字內,A4紙張大小)
四、 個人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及財產清單(請至國稅局或稅捐處辦理)
五、 依個人狀況提供其他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紙張送件)。
※若文件不齊將視為無效,不另行補件。
※參與之個人資料非經同意將保密不對外公開,以維護保障個人資料。
柒、申請流程
一、 推薦/申請表可至網路下載、親洽或來電本會索取。
二、 於106年12月15日(五)前(以郵戳為憑),備齊文件資料以掛號方式寄至本會。
捌、評審辦法
一、 評審委員:
由現任學校校長、教師、資深社工專業人員等共同組成,依照本申請條件公正客觀地評選出傑出弱勢單親母親得獎人。
二、 評審原則:
1. 在單親的過程中獨力負擔家計教養子女,並有突破困境的精神 (占40%)。
2. 親子教育關係佳、教養子女有成(可檢附子女相關資料) (占15%)。
3. 其他特殊傑出事蹟或卓越表現(可檢附證明資料) (占15%)。
4. 自我成長回饋社會 (占10%)
5. 經濟狀況 (占20%)
玖、審查流程
一、初審階段:對各申請人的資料進行書面審查,並評選出20名進入複審。
二、複審:由評審委員進行家訪評估。
三、決審:由評審委員就複審合格案件依家訪及資料內容召開評選會議,評定得獎者共計10名。
壹拾、頒獎與獎金獎品
一、 預訂頒獎時間為:107年5月5日(六),得獎名單與詳情將另行通知。
二、 每位得獎傑出母親可獲得獎狀及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
拾壹、洽詢聯繫資訊
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信陽街5號5樓
三、 聯繫電話:(02)2312-3838分機14 林社工
四、 官方網站:www.spef.org.tw
相關檔案: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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