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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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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103學年第2學期-法律常識測驗
1.日期:104年4月16日(星期四),早自修。
2.題庫已掛載於本校首頁,請自行下載。
3.測驗為選擇題50題,電腦閱卷。
4.請於卡片詳填資料,劃記班級代號、座號等,資料錯誤者,扣總分10分。
5.個人成績滿分者,頒發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6.班級平均成績85分以上,高職部取9名、高中部取3名、國中部取3名表揚。
7.無故缺考者,以零分計算。
8.當天公假、病假,由導師開立證明者,可於4月17日(星期五)午休12:30,於多功能教室補考。
相關檔案: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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