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新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乙份(如附件1)。
主旨:檢送新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乙份(如附件1),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23252號函(如附件2)辦理。
二、考量國內疫情持續穩定可控、配合社區防治措施穩健開放,對學校營運的衝擊趨緩,爰「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範本)」將自前述指引施行日112年3月6日起停止適用。
三、請各校(園)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例如:注意手部清潔消毒、遵守咳嗽禮節等,落實生病不入校,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四、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五、本案業公告於本市「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網」(網址:http://case.cy.edu.tw/web/healthprotect/default.asp),相關訊息將隨時依最新防疫需求更新並公布。
相關檔案: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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