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22日公告「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自即日停止適用(如附件1、2)。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22日公告「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自即日停止適用(如附件1、2),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10月5日嘉市衛疾字第1110005259號函辦理。
二、鑒於現行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之政策調整,旨揭公告對象已不適用,該部爰予停止適用。
三、前述對象應遵守事項已分別載明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及「防範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並敘明違反規定之裁罰依據與罰則。前述處分書將依疾病防治政策適時調整並更新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四、本案業公告於本市「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網」(網址:http://case.cy.edu.tw/web/healthprotect/default.asp),相關訊息將隨時依最新防疫需求更新並公布。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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