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乙份(如附件1)。
主旨:檢送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乙份(如附件1),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4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65833號函(如附件2)辦理。
二、本案業公告於本市「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網」
(網址:http://case.cy.edu.tw/web/healthprotect/default.asp),相關訊息將隨時依最新防疫需求更新並公布。
相關檔案: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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