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花蓮縣政府延期辦理「中華民國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下稱111年全中運)部分尚未開賽之競賽種類,相關參與人員取消(退訂)交通票券案,詳如說明。
主旨:為花蓮縣政府延期辦理「中華民國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下稱111年全中運)部分尚未開賽之競賽種類,
相關參與人員取消(退訂)交通票券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4月15日府教體字第1110078081號函辦理。
二、鑒於該縣境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擴散且日趨嚴峻,為保護所有參賽隊職員、裁判及工作人員之健康與安全,花蓮縣政府業已函請主辦機關教育部同意延期辦理111年全中運部分尚未開賽如:桌球、羽球、木
球、軟式網球等會內賽,及田徑、游泳、體操、跆拳道(對打)、空手道、拳擊、擊劍、自由車(公路及計時賽)、角力、卡巴迪等競賽種類(科目)之賽事。
三、前揭賽事參與人員(各縣市參賽隊職員或大會裁判人員)或有訂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交通票券前往該縣,惟疫
情影響致延期辦理賽事乃不可抗力之事實,爰該縣已函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同意相關參與人員取消(退訂)交通票券惠予免收手續費。
相關檔案: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2-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