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委託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招標案號:LP5-111005)「抗原檢測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案,請善加運用。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委託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招標案
號:LP5-111005)「抗原檢測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案,請善加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3月16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25140號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3月8日疾管防字第1110035352號函(附件)辦理。
二、旨揭採購案適用機關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非適用機關於徵得立約商同意後亦得利用本契約辦理採
購;契約之有效期限至113年2月20日,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12億元,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以先到者為準。
三、本契約相關資料業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有關交貨期限與驗
收條件請參考契約條款第8條規定。
四、有關本案履約交貨及訂單事宜,請逕洽臺灣銀行採購部交貨二科王小姐,連絡電話:(02)2349-4258。
附件一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委託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招標案
號:LP5-111005)「抗原檢測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案,請善加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3月8日疾管防字第1110035352號函(附件)辦理。
二、旨揭採購案適用機關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非適用機關於徵得立約商同意後亦得利用本契約辦理採
購;契約之有效期限至113年2月20日,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12億元,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以先到者為準。
三、本契約相關資料業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有關交貨期限與驗
收條件請參考契約條款第8條規定。
四、有關本案履約交貨及訂單事宜,請逕洽臺灣銀行採購部交貨二科王小姐,連絡電話:(02)2349-4258。
附件二
主旨:本署委託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招標案號:LP5-111005)「抗原檢測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業已決標並完成簽約程序,可供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各適用機關。
說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本(111)年2月21日及3月3日採購開二字第11100011881號與第11100014001號函(附件1)辦理。
二、旨揭採購案適用機關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非適用機關於徵得立約商同意後亦得利用本契約辦理採
購;契約之有效期限至113年2月20日,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12億元,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以先到者為準。各採購標的之分項決標廠商、產品適用年齡及採購價格說明如下:
(一)「專案輸入2-3歲(含)以上抗原檢測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採購量1 300,000劑,每劑新臺幣(下同)95元:
1、亞培快速診斷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適用年齡為2歲(含)以上。
2、瑞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適用年齡為3歲(含)以上。
3、醫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適用年齡為2歲(含)以上。
(二)「專案製造2-3歲(含)以上抗原檢測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適用年齡為2歲(含)以
上,採購量1 700,000劑,每劑59元。
(三)「專案輸入18-20歲(含)以上抗原檢測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採購量1 300,000劑,每劑95元:
1、亞培快速診斷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適用年齡為2歲(含)以上。
2、瑞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適用年齡為3歲(含)以上。
3、醫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適用年齡為2歲(含)以上。
(四)「專案製造18-20歲(含)以上抗原檢測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採購量1 700,000劑,每劑59元:
1、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適用年齡為2歲(含)以上。
2、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適用年齡為20歲(含)以
上。
三、本契約相關資料業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有關交貨期限與驗
收條件請參考契約條款第八條規定(附件2)。
四、有關本案履約交貨及訂單事宜,請逕洽臺灣銀行採購部交貨二科王小姐,連絡電話:(02)2349-4258。
附件三
相關檔案: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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