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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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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競賽]嘉義市106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 本土語言俗諺語文化漫畫新解競賽實施計畫
競賽內容:
一、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
二、收件日期:106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三、作品內容:參賽者自行從本土語言俗諺語中,選定一主題。
四、作品規格與形式:以8開圖畫紙繪製,且以四格漫畫格式呈現。
五、評選標準:
(一)、主題契合與理念表現(符合競賽主題並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
考)40%。
(二)、創意表現(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性)30%。
(三)、美感(繪畫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30 %。
六、送件件數與方式:
(一)、每校至少送1件作品參賽,國中組最多以5件為限,國小中、高
年級各組最多以3件為限,超出部分不予評審;每人參賽件數以
1件為限。
(二)、將報名表(附件一)資料書寫工整,並張貼於作品背面的右側。
(三)、將作品連同送件清冊(附件二)及授權書(附件三)於收件時間內
送至本市蘭潭國中教務處,送件清冊電子檔請e-mail到
c29@ltjh.cy.edu.tw。
參賽須知:
(一)、各組參賽件數不足15件者,獎項及得獎件數得予以減少或從缺。
(二)、得獎作品應出具使用授權書,提供本市本土教育宣導、推廣之展
示、出版、公布或上網教學等教育推廣活動使用,不另給稿酬。
(三)、作品不得有抄襲、剽竊、冒用等任何侵權行為,否則追回該獎項,
並報請相關主管機關議處。
公開評選:由主辦單位於收件後遴聘相關專家學者進行公開評選。
得獎獎勵:每組錄取
(一)特優:若干名(得從缺),頒發獲獎學生每人特優獎狀乙幀及獎品乙份。
(二)優等:若干名,頒發獲獎學生每人優等獎狀乙幀及獎品乙份。
(三)佳作:若干名,頒發獲獎學生每人佳作獎狀乙幀及獎品乙份。
(四)指導獎:獲特優、優等及佳作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指導獎狀
乙幀。
相關檔案:
發佈單位:教務處
日期: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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