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展覽】嘉義市第42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
嘉義市政府
檢送本市第42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1份,請留意期程及相關規定配合辦理各項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2年12月20日科實字第 11202006170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配合修正本市第42屆國民中小學科學
展覽會實施計畫(如附件)。
二、旨揭展覽會由蘭潭國中承辦,辦理地點於該校活動中心, 相關修正內容及期程如下:
(一)修正實施計畫第七點展覽科別(七),原「生活與應用科 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
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 程)材料)」,修正為「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生物科
技/食品科學)」,並新增(八)「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三) (含化學工程/環境科學)」。
(二)上開修正內容由本屆(第42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開始實施,其期程分別如下:
1、初審:
(1)報名日期:請各校於113年3月18日上午8時起至3月22日下午5時止,將作品
說明書上傳至嘉義市中小學科學展覽網站 (http://cyjesf.eduweb.tw/)。
(2)請各校依限上傳各項資料後,下載作品送展表及作品送展清冊,並完成校內核
章,將作品說明書1 份、作品送展表及作品送展清冊於3月26日以前送 達蘭潭
國中教務處,以利彙整。
(3)各校得於年3月23日上午8時起至3月25日下午5時止,逕至官網校對報名資料,
不得新增報名;3月 25日下午5時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報名資 料。
(4)參展作品曾經參加國內外科學性競賽者,再次以同一主題或相近內容參展,
需有新增研究成果,(新 增內容起始日為參加本屆展覽會前一年內之研究作品,
評審委員亦以此範圍進行審查。)並填報延續性研究作品說明表且附上前次參展
作品說明書及海報之掃描檔與PDF檔,於3月22日下午5時以前上傳官網;未依規
定填報延續性作品者,一經發現即撤銷當年參展資格。
(5)初審日期:4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
2、複審:
(1)送件日期:請於4月23日(星期二)將作品說明板及相關資料送至蘭潭國中活動
中心並佈置,當日請繳交切結書及授權出版同意書(授權由嘉義市政府出版
「嘉義市第42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優秀作品成果專輯及同意國立臺灣科學
教育館收錄於科 展資料庫進行比對相關作業)。
(2)複審日期:4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當日參展作品全體作者需到場說明
並回答評審委員問題, 無故未到之作者予以除名。
3、頒獎日期:5月8日(星期三)下午2時,請第一至三名 得獎學生及指導老師出席
受獎,並於當日下午1時40分 前完成報到及就座完畢。
三、本計畫相關細節內容暨規定請詳閱附件,並鼓勵師生踴躍報名參加。
相關檔案:
發佈單位:教務處
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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