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展訊息】嘉義市第41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
嘉義市政府
檢送本市第41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1份,請 留意期程及
相關規定配合辦理各項作業。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1年11月25日科實字第 11102005501號
令修正發布「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配合修正本市
第41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 施計畫(如附件)。
二、旨揭展覽會由蘭潭國中承辦,辦理地點於該校活動中心,相關修正內容
及期程如下:
(一)修正規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陸、 附件四之一作品
送展表內報名時應檢附「指導教師報名 時應檢附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
資源中心基礎核心單元3年內至少3小時之修課時數證明」,自113年1月1日
(第64屆)生效外,其餘規定自即日生效實施。
(二)附件六說明書內文範例略以: 1、作品若有引用他人研究、延續自己先前
已發表之研究等,應在作品說明書中詳實寫出本次作品創新部分或
自己參與研究之比重。 2、參考資料書寫方式請參考最新 APA 格式。
(三)上開修正內容由本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開始實施,本(第 41)屆中小學科學
展覽會期程:
1、初審:
(1)報名日期:請各校於112年3月20日上午8時起至3月24日下午5時止,
將作品說明書上傳至嘉義市中小 學科學展覽網站 (http://cyjesf.eduweb.
tw/)。
(2)請各校依限上傳各項資料後,下載作品送展表及作品送展清冊,
並完成校內核章,將作品說明書1 份、作品送展表及作品送展清冊於
3月28日以前送 達蘭潭國中教務處,以利彙整。
(3)各校得於年3月25日上午8時起至3月27日下午5時 止,逕至官網校對報名
資料,不得新增報名;3月 27日下午5時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報名
資料。
(4)參展作品曾經參加國內外科學性競賽者,再次以同 一主題或相近內容參展,
需有新增研究成果,(新增內容起始日為參加本屆展覽會前一年內之研究
作品,評審委員亦以此範圍進行審查。)並填報延續性研究作品說明表且
附上前次參展作品說明書及海報之掃描檔與PDF檔,於3月24日下午5時
以前上傳官網;未依規定填報延續性作品者,一經發現即撤銷當年參展
資格。
(5)初審日期:4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
2、複審:
(1)送件日期:請於4月25日(星期二)將作品說明板 及相關資料送至
蘭潭國中活動中心並佈置,當日請 繳交切結書及授權出版同意書
(授權由嘉義市政府 出版「嘉義市第41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優秀作品成果專輯及同意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收錄於科展資料庫進行
比對相關作業)。
(2)複審日期:4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當日參展作品全體作者
需到場說明並回答評審委員問題, 無故未到之作者予以除名。
3、頒獎日期:5月10日(星期三)下午2時,請第一至三名得獎學生及
指導老師出席受獎,並於當日下午1時40 分前完成報到及就座完畢。
三、本計畫相關細節內容暨規定請詳閱附件,並鼓勵師生踴躍 報名參加。
相關檔案:
發佈單位:教務處
日期: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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