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體育署112年申請救生員資格檢定增加場次試辦計畫」1份(如附件),請踴躍報名。
主旨:檢送「教育部體育署112年申請救生員資格檢定增加場次試辦計畫」1份(如附件),請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署112年7月10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20026866號函辦理。
二、現值水域活動旺季,為擴大救生員檢定效益,教育部體育署請本府調查轄內游泳池或水域之人員,符合參加檢定資格者需求,依旨揭計畫規範事前提出申請,該署可配合加開檢定場次。旨揭計畫所需費用,如檢定場地與器材租金、甄審及工作人員工作費、檢定所需保險等費用,均由該署支付。
三、請貴單位依計畫申請表,調查擬報名檢定人數(每場次至少5人),詳細規劃辦理檢定之時間、場地(規格需有50公尺長水道,至少4個水道;水深至少150公分,並有可測驗「長背板救援」區域之水深為100公分至130公分,如深度過深可架教學椅),敘明參加檢定人數及排定工作人員名單,併同申請表函送本府彙整。
四、另附上體育署救生員檢定場次,請見https://reurl.cc/rZj4zO。
相關檔案:
發佈單位:體衛組
日期: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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