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9月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9月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3日臺教綜(五)字第1100121713號函辦理。
二、因應境外移入Delta變異株疫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9月3日起,強化桃園市
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請運用各種管道宣導教職員工生落實遵循。
三、檢附教育部來函影本1份(如附件)。
另一則
主旨:本部業於本(110)年9月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檢送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本年9月3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指揮官指示事項辦理。
二、因應境外移入Delta變異株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年9月3日起,強化桃園市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請民眾落實遵循。
三、旨揭公告各項措施涉及層面廣泛,為求民眾切實遵守,建議貴府協調轄內各局處辦理相關稽查及裁罰等事宜。
相關檔案: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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