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民小學滿12歲至高中/五專前三年學生施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苗之疫苗假乙案,詳如說明,請協助轉知及公告。
主旨:有關國民小學滿12歲至高中/五專前三年學生施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苗之疫苗假乙案,詳如說
明,請協助轉知及公告。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9月2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70號函及本部110年9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4960號函續辦。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降低感染風險,並讓整體防疫更加完善,衛生福利部及本部共同規劃為國民小學滿12歲至高中/五專前三年學生,進行疫苗接種服務。
三、前開學生無論透過在校集中接種、至醫療院所接種或至「COVID-19 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登記及預約接種,接種疫
苗後,如有不良反應者,學生得向學校申請疫苗假,疫苗假以三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且於疫
苗假期間,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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