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即日起調整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快篩檢測日期(如附件1)。
主旨: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即日起調整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快篩檢測日期(如附件1),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40732號函(如附件2)辦理。
二、考量新型冠狀病毒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縮短,為強化監測作為以提升我國社區防疫安全,即日起於檢疫或隔離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公費家用快篩試劑檢測時間,調整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及第4天各執行1次。
三、本案業公告於本市「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網」(網址:http://case.cy.edu.tw/web/healthprotect
/default.asp),相關訊息將隨時依最新防疫需求更新訊息並公布。
附件1
主旨:因應新型冠狀病毒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縮短,即日起調整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快篩檢測日期,請查照。
說明:
一、為與國際接軌並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經評估國內疫情狀況及參考國際防疫措
施,本中心前於本(111)年3月3日及8日以肺中指字第1113700078號及肺中指字第1113700098號函,說明自本年3
月7日零時起入境者(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及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檢疫或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並於檢疫或隔
離期滿後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天及第6-7天各執行1次公費家用快篩檢測,先予敘明。
二、考量新型冠狀病毒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縮短,為強化監測作為以提升我國社區防疫安全,即日起上開對象於檢疫或隔離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公費家用快篩試劑檢測時間,調整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及第4天各執行1次。
三、快篩檢測結果將透過雙向簡訊方式回報並由本中心以電子郵件提供報表予貴府,以掌握檢測結果,且執行必要之防
治措施;回報陽性者,請貴府於當日主動聯繫並安排進行PCR檢測;另針對無檢測結果者(包含未收到雙向簡訊、未
回報、回報「未檢測」及回報「不明」者),亦請貴府儘速主動聯繫了解檢測情形,如因快篩試劑遺失、試劑內容物
不完整或未取得試劑而未能完成檢測,請通知個案儘速至貴府指定地點領取家用快篩試劑,並於完成檢測後主動回
報檢測結果;請貴府於次日下午3時回復追蹤處理情形與所屬疾病管制署各區管制中心彙整後,於當日下午4時前提報
本中心。另為減輕衛政人員行政作業,本中心刻正辦理自主健康管理快篩簡訊回報結果介接至「防疫追蹤系統」作
業,上線時間將另函周知。
附件2
主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新型冠狀病毒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縮短,即日起調整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快篩檢測日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4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29837號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年3月18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128號函(附件)辦理。
二、為與國際接軌並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經評估國內疫情狀況及參考國際防疫措
施,該中心前於本年3月3日及8日以肺中指字第1113700078號及肺中指字第1113700098號函,說明自本年3月7日零時
起入境者(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及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檢疫或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並於檢疫或隔離期滿後7
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天及第6-7天各執行1次公費家用快篩檢測。
三、另考量新型冠狀病毒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縮短,為強化監測作為以提升我國社區防疫安全,即日起上開對象於檢疫或隔離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公費家用快篩試劑檢測時間,調整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及第4天各執行1次。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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