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參賽學生篩檢補助計畫」1份。
主旨:檢送「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參賽學生篩檢補助計畫」1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及教育部111年2月25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0700A號函辦理。
二、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程:自111年2月18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二)補助對象:
1、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不可佩戴口罩之吹奏類學生,未完整接種疫苗2劑且滿14日者。
2、參加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舞蹈、音樂、鄉土歌謠、創意戲劇)為無確診案例採預防性停課班級之學生。
3、參與全國學生舞蹈、音樂個人組補賽之學生,屬音樂比賽不可佩戴口罩之吹奏類者或無確診案例採預防性停課班級者。
(三)申請方式:各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國立暨私立(不含北高新北臺中桃園五市)高級中等學校及公私立大專院校請於111年5月6日前,備妥相關表件(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影本、學生篩檢資料影本、學生篩檢名單造冊、經費申請表)函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複審。
(四)經費補助及核結:
1、本計畫為指定項目補助,依「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辦理,國立及私立各級學校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2、補助篩檢額度:
(1)家用快篩試劑(單劑):每位學生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50元;未達最高補助額度者,依實際額度補助。
(2)醫療院所抗原檢測、核酸檢測PCR:每位學生最高補助500元;未達最高補助額度者,依實際額度補助。
相關檔案: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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