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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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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舉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建立辦法(草案)」公聽會
說明:
一、依據教師法第33條第4項辦理。
二、教師法(以下簡稱本法)業於108年6月5日公布,依教師法第33條第4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主管機關應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協助教師諮商輔導;其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三、為促進與維護本署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心理健康,積極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提供教師全人成長、探索與整合之諮詢與諮商服務,爰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草案。
四、本署擬召開公聽會收集各方意見,邀請本署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席公聽會提供意見,俾利本辦法更臻完善;請各校惠予公假登記,課務派代。
五、公聽會時間、地點如下:
(一)北區:
1、時間:9月24日(二)上午10點。
2、地點:國立師大附中明德樓附智講堂。
(二)中區:
1、時間:9月27日(五)上午10點。
2、地點:國立彰化高中中興樓三樓資優教育教室。
(三)南區:
1、時間:10月4日(五)下午2點。
2、地點:國立臺南一中科教大樓地下室視聽教室二。
六、本公聽會提供餐盒,參與人員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支出;為避免浪費請參加人員事先上網報名,俾利餐盒訂定,報
名網址:https://reurl.cc/M7drXn。
發佈單位:輔導室
日期: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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