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源】教育部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教師單次心理諮詢服務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
二、教育部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設置要點
貳、目的
一、促進與維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心理健康
二、協助教師 因應教職壓力 ,提升教師對其工作之勝任能力
三、提供教師全人成長、自我探索與關係整合之諮商輔導服務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教育部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以下 簡稱本中心)
肆、服務 簡介 單次心理諮詢,以一次性50分鐘的服務,讓未曾使用過心理諮商的教師,透過實體或視訊形式體驗專業服務,並可銜接一年6次之個別諮商,紓解工作與生活壓力,聊聊心事,療癒再出發。
伍、服務對象
一、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二、申請教師若有下列任一情事,將無法提供服務;經查證後,一律取消參與資格
(一)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
(二) 經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屬實之校園霸凌事件行為人
(三) 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中之教師。
陸、適合申請之教師 適合申請之教師
一、教學 事務繁忙,想調適心理壓力
二、從未接觸諮商,想體驗專業詢
三、本服務 提供 「從未申請 」過本中心 個別諮商服務 之教師。 之教師。 若曾接受本中 接受本中 心之個別諮商服務 ,且 今年尚未申請 者,鼓勵 持續申請該 服務 。
柒、申請 事項
一、申請 時間: 即日 起至 服務名額滿為止
二、申請方式: 點選 連結填寫申請表 https://www.surveycake.com/s/Q6DV7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結果 :本中心收件後將盡速審核身分,如通過於工作日 3天內以 電子郵件 聯繫 安排事宜 。
(二)出席 與請假 :
1. 請依預約時 間準出席 或上線 ,如 無故失約或遲到 15分鐘以 上,本中心將有權利終止您的服務並依據此出席情況調整 您今年度 使用本中心個別諮商服務的次數為 5次名教師一年 6次)
2. 若有改約時段 的需求,應至少於預有改約時段 的需求,應至少於預有改約時段 的需求,應至少於預24小時前告知 心理 師或本中心 。
(三)配合事項 :如為實體進行,請依安排時間準出席至指定諮商機 構如為視訊形式服務開始時請 主動出示身分證件,並全程打開視訊鏡頭。 另為能 安心使用本服務, 請您在服務開始前 15分 鐘自行確認個人線上裝置或網路設備是 否穩定,以及所處空間鐘自行確認個人線上裝置或網路設備是 否穩定,以及所處空間否獨立且不受打擾。
(四)服務同意書:為完善參與教師之最佳福祉及確保本中心品質與效益,本中心 將提供參與教師「 服務知情同意書 」,請閱讀 相關規定與說明, 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 洽詢本中心。
(五)依據教育部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設置要點第 7點規定 ,本服 務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證明文件與時數。
捌、聯絡窗口
一、承辦 單位:教育部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 鄭 專任諮商心理師 (02)2321-1786 # 105 電子信箱: tcare_co@ntnu.edu.tw
二、如有 申請 疑問或需協助事項者,請 以上述聯繫方式 洽詢 。
玖、其它
一、相關經費均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署委辦款項下支應 ,教師 可免費 使 用本 服務 。
二、本服務 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補充之。
發佈單位:輔導室
日期: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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