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業於113年9月30日完成,倘有疑義,請逕洽02-2368-1913。
四、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重要事項及相關資訊:
(一)特殊選才為各校單獨招生,請提醒有意願報考之學生務請詳閱各校簡章,以及錄取後完成報到或放棄錄取等相關程序,避免因誤解招生作業致影響考生個人權益。
(二)不得重複報到:錄取生於放棄入學資格截止日後為重複報到者,將取消其特殊選才全部校系錄取資格。有以下情形者,應擇一校系報到(已辦理報到之錄取生,應向原報到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再至他校報到):
1、同時錄取「114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多校系者。
2、同時錄取「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者。
(三)特殊選才錄取生未依限放棄入學資格者,不得參加當學年度聯合招生管道:錄取考生若欲參加其它大學多元入學管道升學者,至遲應於錄取學校規定之期限內完成放棄入學資格,否則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
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四)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之「教育開講」節目,預計於113年10月21日及28日播出特殊選才經驗談(受邀分享者為國立屏東大學及2名113學年度錄取生、國立東華大學及113學年度2名畢業生),歡迎有意報考學生線上聆聽